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是县人民政府综合部门。其前身是赣县计划委员会,于2005年更名为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。内设秘书股、综合股、农业财贸股、社会事业股和以工代赈办公室等5个股室,下设赣县工程咨询中心、赣县信息中心、赣县同裕经济发展中心3个直属单位,归口管理县物价局、粮食局、项目局。
近年来,赣县发改委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发改委的关心下,更新观念,转变职能,求真务实,开拓进取,始终按照“想大局、谋大事、促发展”的工作思路,认真履行规划编制、项目开发、项目争取和项目监管职能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。一是争资争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。2003年以来,共为我县争取国家扶持资金2.4亿元,比前三年总和翻了一番,争资总额列全市前茅。其中,交通类项目主要有:梅林至湖江公路、赣县至王母渡公路、大埠大桥等;城建类项目主要有:赣县三万吨水厂;农业类项目主要有:金盘水库除险加固、梅林水毁河堤等;社会事业项目主要有:人民医院综合门诊大楼、疾控中心、县中教学楼、法院审判大楼等。二是项目规划与开发工作迈上新台阶。2003年,组织指导各乡镇、县直有关部门编制了《2003年-2007年项目规划》,充实项目储备库项目300多个,其中录入市项目储备库项目81个。2005年,起草编制了《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(草案)》,并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。三是项目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。严格按照“四制”要求狠抓项目管理,并制定了《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争取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。四是积极做好了梅林大桥、居龙滩水电站、华能瑞金电厂、成厦高速公路等一批国家、省、市重点工程的建设协调服务工作。
赣县发改委出色的工作表现,赢得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好评。2002年以来,连续3年被市发改委评为发展计划工作、项目开发工作和以工代赈工作先进单位;2003年,发改委党支部被赣州市委授予经济建设主战场先进基层党组织;同时被县委、县政府授予了支持“三民”活动、招商引资、新农村建设等多项先进单位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