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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08-4-21 09:16 只看该作者
v.22
诗诗说,蚂蚁你再不来帮我修电脑,这辈子、下辈子、下下辈子都别想见我。这句话威胁不了我,诗诗一向的口硬心软,我心里有数。
诗诗是哈尔滨人,典型的东北人性格,刀子嘴豆腐心。诗诗长得很像韩国明星全智贤,甚至比全智贤还漂亮一些。她穿什么衣服都显得雍容华贵,有人曾经说,就是一个麻袋,让诗诗穿也能穿出气质来。和她一起逛街的时候,我非常的不习惯,路过的无论男女都会回头多看几眼---我知道绝不是看我。偶尔有几眼是看我的,那种目光也分明是说,可惜了,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。而我非常的不喜欢被人当作牛粪。因为这个原因,我很少和诗诗一起逛街。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个子太高,穿上高跟鞋几乎和我海拔相同。我常常劝她,说穿高跟鞋对脚非常的有害,会导致畸形,还会导致基因突变月经不调。她却傻傻的问我,基因是什么东西,快把我气死了。
虽然有点笨,不知道基因是什么,电脑永远需要我帮她修,但平心而论,诗诗自有她的可爱之处。有一次我发高烧在家,大概是烧糊涂了,诗诗打电话过来,我连话都说的哆哆嗦嗦。她二话不说,放下电话,从西四环开车到东四环,跑到我家给我送药,照顾我半天。那次我感动的一塌糊涂,自那以后,我就对她好多了,起码再也不说她是笨蛋。
诗诗常常说,我是她的蓝颜知己,也是她在北京最好的朋友。这句话我深信不疑,因为她在北京就我这一个朋友。大约在20岁的时候,诗诗怀孕,然后她就义无反顾的和她男朋友结婚,生下了柿子。早早结婚生子的好处是,别人根本看不出来诗诗生过孩子,她看上去还是青春逼人,宛如二八佳人。坏处是,她的交际圈惊人的小,再加上不上班做全职主妇,所以惨到朋友只有我一个的地步。
诗诗说我是她在北京最好的朋友,我虽然深信不疑,却一点也不感动。这句话的潜台词是,我因此有义务陪她逛街,约她吃饭,陪她看电影,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要哄她开心,她心情好的时候我要陪她一起发疯。这些本来是她老公应尽的义务,因为她老公不肯迁就她,现在全落我头上了。而我尽了她老公的义务,却享受不到相应的权利。
这些疯话我告诉诗诗后,诗诗砰的一声在我头上打了个梆子,打得我眼冒金星。她说蚂蚁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,曾经多少怀春少男过去排着队约姑奶奶,姑奶奶看都不看一眼。现在你一跤跌在了温柔乡里,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约到超级美少女(我插嘴更正说是美少妇,又被打了一梆子)我出来,你该天天烧高香才是,还敢和我讨价还价!我还想说,那些怀春少男排队约诗诗,已经是老黄历八辈子以前的事,女人一结婚,就好像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一样快速贬值。看了一下诗诗的脸色,这句话我又不敢说,怕刺激到她。其实对我来说,和诗诗在一起,哪怕只是看看她姣好的容颜,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。只要她不穿高跟鞋就好。
现在可以说一下诗诗的老公。他的老公比她大二十岁,长得慈眉善目,从外表看更像是诗诗的父亲。他对诗诗非常放心,很大度的允许诗诗有我这么一个亲密异性朋友在。我和她老公也在一起吃过饭,很喜欢她老公身上浓浓的书卷气息。只是不知为何,诗诗和她老公的关系非常不好,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。每次吵架,她老公就去外地出差,一出差就是十天半月。而这个时候,诗诗就找我出来散心。
和诗诗大约一个月没见面了,说起来还真有一点念挂。
挑了个时间,我去玩具店买了个毛绒玩具,去了诗诗家。玩具是送给柿子的,交到她小手上的时候,她咬着手指头,楚楚可怜的看着我,不敢拿,转头去看旁边的诗诗。诗诗说拿着吧,是叔叔送你的。柿子这才开心的抱着,去她的房间玩了。
诗诗的老公照例不在家,我径直帮诗诗修了电脑。天知道她怎么用的,我以前给她装过病毒防火墙,竟然不起作用。嫌杀毒太麻烦,我祭出了重装大法,给她重装了干净的操作系统,重新安装了病毒防火墙。我说诗诗,你真是电脑杀手,啥电脑在你手里都被你折腾死。诗诗说,没有我这种电脑杀手,你这种电脑高手哪儿有用武之地。这个马屁拍的恰到好处,我一下觉得浑身轻飘飘的。马上在脑海里把自己按回地面,心想,警惕!这个是迷魂汤,万万喝不得。喝了之后后患无穷,保不准过几天又要过来修电脑。这样想了之后,我一板脸,严肃的告诉诗诗,少上莫名其妙的小网站,不要打开不明的邮件附件。否则下次还会中着,十个蚂蚁也救不了你。诗诗漫不经心的说,知道啦知道啦,顶多坏了再找你修就是。
我又好气又好笑。罢了罢了,谁让我是修电脑的命呢。
有时我甚至起疑心,诗诗是故意把电脑弄坏的,好叫我过来修。男女之间的往来,常常缘起一些小的信物。唐代张籍有诗云:还君明珠双泪垂,恨不相逢未嫁时。明珠是指好男送节妇的耳环。譬如西厢记,崔莺莺让红娘送张生的鸳鸯枕。又如围城里的借书典故。而现代的版本则是修电脑。
网上流传的版本则是,好人修电脑,坏人修上床。
坏人我是做不成的,只好做好人。一辈子都是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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